中新网11月23日电 国家烟草专卖局23日公开关于电子烟产品、国家过雾化物、烟草烟烟电子烟用烟碱等异地限量携带的专卖通告。 通告显示,局每具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次异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(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)的地携带电得超规定,每人每次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、国家过雾化物、烟草烟烟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: 烟具不得超过6个;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不得超过90个,专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局每具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不得超过90个,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不得超过180ml。次异(中新财经) 地携带电得超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