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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警方通报:王某某(男,34岁)殴打他人,行拘7日,因提请行政复议暂缓执行

2025-07-06 06:38:48 [热点] 来源:变幻无常网

【上海警方通报:王某某(男,上海岁殴34岁)殴打他人,警方行拘7日,通报提请因提请行政复议暂缓执行】上海静安警方通报:1月11日4时40分,王某静安公安分局接报警称,某男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,打人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。行拘行政经查,日因王某某(男,复议34岁)、暂缓执行孙某某(男,上海岁殴28岁)、警方魏某某(男,通报提请38岁)、王某余某某(男,某男39岁)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,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,陈某某称未拍摄,双方发生争吵。随后,王某某、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,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。魏某某、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。经司法鉴定,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,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,综合评定为轻微伤。#上海警方通报王某某怀疑被偷拍打人#目前,警方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、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,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;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、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,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。现因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,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。下一步,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。

(责任编辑:休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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